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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马悍这样说了,以他的威望,自然无人异议。

马悍环顾一圈,目光棱棱生威,声音比室外的寒风更令人发冷:“我将以此战,让鲜卑人与乌丸人明白一点——秋天被咬了,我马悍不会把复仇留到冬天!”

第67章 千骑卷平冈(上)

十月末,在江南是晚秋,在漠北就是初冬,凛冽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割人,乌云沉沉压在铁灰色的绵延山脉,白狼水如黑色铁流缓缓流淌,寂寂无声。

这样寒冷的天气,以及随时有可能下雪封道的危险,一般不会有人外出,更不可能征战。但就是这样不宜征伐的时辰,就有一支数百人的骑队,一人双骑,人人裹面蒙头,止露双眼,顶风逆驰,奔行在白狼谷道。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就是此次马悍中距奔袭作战的关窍。从白狼城到平冈,顺着一条曲折的白狼谷道,不过二百七八十、三百里不到。几百人的小股轻骑兵,一人双骑,快马奔驰,不过两天行程。

马悍这次亲自领队,随行的只有太史慈,而唐努留下守城,乌追则协助田豫攻打文成。这样让唐努很是不甘,向乌延部复仇,是他近两个月来做梦都想做的事。命令一下,他就急白了眼,再三请求出战。马悍只一句话就将他堵了回去:“要不你带队,我守城得了。”

唐努老实了,跟谁抢也不能跟城守抢啊。

太史慈还没有接受白狼营骑司马这个职位,只是以马悍的客卿身份随军作战。天寒地冻,路硬如石,飞骑奔袭,按太史慈的建议,最好一人三骑,并且要做好废掉两匹马的准备。不过当马悍拉过一匹赤色健马交给他之后,太史慈瞪着那生铁重型马掌,踏着亮闪闪的铃形马镫,从西城门直奔白狼山,兜了一圈回来之后,啥话都不说了。他此次随行出战,除了身为客卿,理所应当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要看看,装备了这种新型马具的骑兵,是如何作战的。

但刚出白狼城,看到马悍绑在备用马身上那杆轻易不示人的超级重枪,太史慈目瞪口呆,比照手中的丈二长矛,又多了一个心思,再看看这杆霸王枪是如何做战的……

马悍一人四骑,白马银箭是作战马,只有开战时方才乘骑,黑马(从轲比能那里抢来的西凉健马)是乘骑马,还有一匹雄健大青马做为轮换。他的霸王枪与大量箭矢,则由一匹棕色的幽燕马驮负。幽燕马冲刺不行,但耐力十足,用来背负兵器最好不过。

这三百白狼悍骑中,有近二百正骑曾随马悍在小支山大破乌丸人,并且在汉戈寨攻防战中,多有出色表现,是白狼营的精英,也是最死心塌地的追随者。其中一百五十骑为弓骑,另有三十骑为重骑,每个重骑配两个扈从,其余近百骑为尚未转正的预备从骑。不过此一战后,只他们表现尚佳,可据功转为正骑兵。

正因手握这样一支忠心耿耿的骑兵精锐,马悍才豪气冲天敢以三百骑远袭右北平乌丸的老巢平冈。那里,足足有五千乌丸人,加上周边部帐超过万人,控弦之士不下三千。

三百袭击三千,这个险可不是一般的大。马悍天然喜欢冒险,否则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间从一个身无分文的偷渡客,成为一个俯视红尘的大佬。不过,这一次他并没有这样玩,这些精兵都是他的老底子,他不会全拿去拼。说白了,这次袭战,他要达到练兵、威慑的目的,损失要压到最低。所以,他要借力。

黄昏时分,在向导的带领下,骑兵队来到一处背风的山坳子。一个个筋疲力尽从马背下来,强打精神,松解马肚带,给战马喂食饮水。骑兵与步兵的区别就在于马,战马就是骑兵的第二生命,比手里的武器还重要。武器没有了,只要马还在,至少还可以逃,可是若马没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身为骑兵,无人不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到打尖之时,无论再疲惫,骑兵们都要先把马照料好,然后才轮到自个。

马悍望着乌沉沉的天,估算了一下时间,离入夜至少还有半个时辰,他们大概有两个时辰休息,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