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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招呼太史慈与向导及一个小个子鲜卑人一块登上山坳高处,听向导介绍:“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冈城,这里在前汉(即西汉)时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个白狼城大小。不过后来郡治南移,此城交给乌丸人镇守之后,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维护,几十年下来,那城墙早就残破不堪,到处是窟窿眼,豁口能挤进一个大活人……乌延的王帐就在城南,他不习惯住土屋,在城里照样搭帐子,真是个老蛮夷……”

马悍点点头:“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话,不过二千人马,还有差不多一千人马分散在周围百里的各部帐中,如果趁夜突袭的话,乌延根本来不及全部召集起来。”

马悍微笑:“也就是说,我们面对的敌人,大约就只有二千,很好。乌延部总共有多少人口与牲畜?”

“回城守的话,平冈一带的乌延部有五百帐落,人口两万多,牲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

一声尖鸣,如锋镝破空。

太史慈一惊,一抬手抓住肩后的短戟,但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太史慈侧首,但见马悍微笑摇头,顿时明白了什么,点点头,放松握戟的手。

远天蓦然传来一声长长的鹰唳,一个黑点越来越近,以马悍与太史慈的惊人目力,这黑点还没移动到一半,就已看清,这是一只苍鹰。而当这只苍鹰在天空盘旋一圈,收翅而降,稳稳落在那鲜卑人手臂上时,太史慈恍然大悟,这竟是一只信鹰,而这鲜卑人则是一个鹰奴。

以信鹰传递消息,这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一种高级通讯手段,而鹰奴则是训鹰人。无论是信鹰还是鹰奴,一般的小部落还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帐屈指可数。倒不是有多昂贵,主要是信鹰也传递不了多远,顶多百十里,虽然比骑马传递快,但效率也差不了多少,而驿递更简单可靠,所以一般部族是不会养这费力不实在的玩意。不过若是在战斗的时候,需要通过敌军地盘给后方传递消息,而又不想惊动敌人,这信鹰就比驿递可靠多了。

太史慈惊讶地看了马悍一眼:“想不到白狼城还能豢养鹰奴。”

马悍笑笑:“这鹰奴可不是我豢养的,我哪养得起,这是素利派来的联络使。”

“素利?辽西鲜卑大人素利!”太史慈的眼睛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