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厌抬起手,遮着额头,挡着眉骨上的青紫。

“不是说丢人,我只是觉得……这时候你应该再休养一下。”岁星看他欲盖弥彰的动作孩子气,不由得摆出一副知心大哥哥的姿态。

说起来,谢屿和时厌也不过是相差了两岁,可是经历截然不同。大概是为了衬托天之骄子和碾落成泥的反差感,十八岁以前的时厌要多惨有多惨。

“公主居然也会体恤我这种平民百姓吗?哦,也不是,在公主眼里我是狗。”时厌懒散道,阖着眼皮。沉静苍白的面容像是等待神明垂怜的落魄者。

“我没什么恶意啦。”岁星给自己找补。方才在药店里,由于不清楚时厌具体是什么伤,只能依据岁星的描述开了些药,说了用法。

他垂着秀美的脖颈,方才谢屿按着的地方有个小小的红痕。开始在塑料袋里翻找,看看应该先拿什么药。

“当狗也没什么不好,可以被主人抚摸着爱着。”时厌专注地盯着岁星粉润的指尖。

“就像当公主的狗,能和公主睡一张床,能舔舔公主的嘴唇一样,比当人好多了。”

时厌想起来小时候,最匮乏的时候,路过的小狗娇气地被主人抱在怀里,穿着漂亮的小衣服,在白雪皑皑的寒天里,似乎那难捱的下雪天都只是娱乐品。

当时他就穿着单衣想,其实当狗也没什么不好的。人有时候可比狗要惨多了。

“狗狗没有什么自由,要被链子锁着脖子,想去哪里都不能自由的去。”岁星仗着自己比时厌大上两岁,便开始给时厌讲道理。

未来叱咤风云,在商界里翻云覆雨的时厌,现在怎么可以会有当小狗的想法。

岁星忘记了医生说的具体内容,只能硬着头皮靠近时厌。时厌的脸部线条本身就带有攻击性的美,唇角,还有腮帮,以及眉峰上,都有被人重击过的痕迹。但他底子太好,狼狈至此都像是影视剧里,战损过后的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