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吗?”

连这种程度都接受不了,明明羞耻又诡异的欢愉,还是要佯装若无其事,太下贱了。

本质来说,这些人根本没有什么不同。

御用的毛笔所挑选的材质是最上乘的,价值万两的青岭玉,笔尖或许是马的鬃毛,或者是狼的毛发,经过上百道繁复程序的处理,而变得柔软无比,哪怕像逗猫棒一样,轻轻扫在下颌,却也像是在调情。

吸足了墨水的笔尖晕染浓重的墨色,池昭毫不客气地重重掐在宋惊春的下巴上,平静得……惹人厌恶。他恶劣玩味地笑了起来,在脑海中短暂思索,笔尖点在宋惊春的眼睑下,浓黑的墨字,写下秀气工整的一个字。

“喜欢。”

温热细腻的肌肤不经意擦过他的身上,简直像是在点火,宋惊春喉结一动,哑着声音笑。

万华镜清晰地映出来面上的字,池昭写的是……贱。

或许确实不错,他确实下贱,不然也不会被弃之如履、视而不见,也总是不受控制地目光追逐。

像是被处以琼刑,也可能是墨的质量好,居然许多天也没能完全清洗掉,字迹的颜色很多都消退得差不多,只是隐约的行迹还是可以很轻易地认出来是什么字。

宫人战战兢兢,不知道谁竟然敢在帝王的脸上写下这样的字眼,文武百官同样好奇,先皇后在先皇死后没多久离奇死去,如今的天下当真是宋惊春万人之上,究竟是哪个人有这么大的胆子,帝王面上写下这等的字样,私下里谈论了一番没得出来结果,或许是哪个比较受宠的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