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说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最青稚又充满诱惑的年纪。

然而男生的眼神阴沉到骇人,刚从噩梦中复苏的野兽,暗黑隐藏在散乱的发丝里,幽怨盯着沈绪,冥冥中甚至握紧拳头,想要弄死人的模样。

沈绪自己还想叫冤呢。

可一眨眼的功夫。

男生展开双臂一抬,滑在后脊的棉质睡衣重新穿好,神情恍惚了一瞬,似乎谨慎思考过什么,而后修长的五指才梳理睡乱的刘海,俊美五官已然替换自然的笑容。

“少爷早。”

比专业演员的表情管理更加到位。

沈绪终于看清男生的面部特征,一万头草泥马集中在脑壳上蹦迪。

安鈤!

他居然叫自己少爷!

而且对方年轻了起码不止五岁!

他那一张满满胶原蛋白的脸蛋儿,总不能是神奇化妆术的魔力产物吧!

要不然,有什么隐形摄像头藏在床角?!其实是真人秀节目组挖得陷阱,准备让全国观众看自己出糗?!

一连串的疑问被沈绪立马否决,大脑中枢告诉他,这全部是不可能发生的。

在看清安鈤模样的瞬间,突如其来的陌生记忆,已经在逐步解释沈绪所有的疑惑。

就跟无数本穿书流小说的开头一样。

他该死的穿书了。

穿进了一本名为《狂耀》的狗血小说里与原主同名同姓且始终贯彻人渣观念,美艳绝伦又神经变态的富家恶毒炮灰。

真正的主角则是面前这位回春版的安鈤。

不。

男主叫靳博安,是原主沈少爷既爱又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