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博安的父母与沈家的老掌门人沈庭学颇有渊源,可惜双双英年早逝,所以男主从小一直养在沈家。

沈庭学慧目识人,一眼看出靳博安非池中之鱼乃人中龙凤,早晚会有潜龙腾渊一鸣惊人的一天,而自己的孙子则不成气候,吃吃玩玩,必定败光家产穷不聊生。

索性早一点跟有前途的男主捆绑,免得将来保不住家业,还落得个凄凉无依。

可惜原主是个不争气的家伙,完全辜负老爷子的美意,心底爱惨了靳博安,虚荣心却始终迈过不这道坎。

不但屡发神经指责对方高攀门第,也经常在狐朋狗友面前讽刺男主从小就会吃软饭,甚至不惜动用恶毒手段排挤一切主动靠近男主的优秀爱慕者,导致两人原本就单薄的关系愈来愈紧张。

某雷电交加的一夜,原主又神经错乱找男主晦气,发现男主与真正心意相通的人紧紧相拥,深感自己被绿,开车冲入雨幕之下被闪电击中死相凄惨。

《狂耀》开篇几万字的寥寥内容,就简单完成了原主出场即死亡的炮灰使命。

可恨,也可悲。

沈绪目前的精神状态大概只能回顾到这些粗略剧情。

别的bug暂且不提,相当于一座小型核电站输出功率的闪电打在头上……

啧啧,那是什么滋味儿?

也难怪男主看自己的眼神透露杀气,八成原主作死逼着男主上了床还是怎么的,反正男主的厌恶情绪日积月累达到极值,才会忍不住流露出来。

狗血小说果然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沈绪发呆的二十几分钟里,靳博安已经洗漱完毕,身上穿着制裁精良的西装式校服,胸口的白金校徽镌刻着诺迪兰精英学院字样。

某人天生就是行走的衣服架子,即使披一条床单也能完美地吸人的眼球。

靳博安问:“还有些时间,用我来伺候你洗漱穿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