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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杨虎就擒,本官就放下心了,我先领兵回城,以防被人所趁,你唤刘千户回来收敛尸体,然后马上回城。”

“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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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儿啊,前边快到方庄了,还是绕庄而过吗?”甄扬戈骑着一匹黄骠马,挎着大刀片子追上来问道。

红娘子一身玄衣劲装,白披风飘扬若云。她的唇上还是沾着两撇漂亮的八字胡,眸如秋水,目似朗星,鼻如鹅脂,只有一张嘴显得略小了点儿,不过怎么看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英俊公子。

她抬头看看太阳,紧锁眉头道:“来不及了,我们务必在午时赶到南京城,再走偏僻小道怕是不能及时接应封雷了,而且再往前官兵难保没有探马,我们从镇里直接穿过去,走官道,快马奔袭,官方纵有消息传递,也未必快得过我们的马!”

“好!”甄扬戈大乐,胡子都翘了起来:“这样好,抄小道颠得我这把老骨头都快散了架了,时不时的还得牵马而行,哈哈,这样好,儿郎们,快马加鞭,穿镇而过,咱们进了南京城再好好吃喝一顿,杀呀!”

甄老头儿抢在崔莺儿前头,一马当先,杀向方庄。

方庄,一个不大的村镇,村口的白羊观,是一处破败的道观,村镇太小,肯捐献香火的人不多,道观香火一直不盛。

这里原本有个老香火道人,带着两个小徒弟在这儿住着,自从老道人死后,两个小徒弟卷带了不多的庙产一走了之,这里就彻底冷落下来,沦落成一些乞丐的栖身之所。

这时,正有一个破衣烂衫的文弱乞丐蹒跚行来,虽然蓬头垢面,衣衫破烂,可是从他那明显细嫩的皮肤,和那虽然破烂,但是底料显得很昂贵的衣物来看,应该是破败的富豪公子。

现如今兵荒马乱,昨天还是人上人,白衣军一过,马上一贫如洗甚至毁家灭门的豪门有的是,兵荒马乱中暴发户多,破落户也快,百姓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此地的百姓们很是乐于施舍他,或许是怜悯他一介豪门公子,不懂求生之技,又整日剧咳不止,明显病入膏荒,有点可怜,又或者是为了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满足于自己能够施舍一个往日高高在上,府门前的一条狗都比自己高贵的大人物。

总之,他得到的施舍总是多于那些不止衣服破烂,就连模样也面目可憎的乞丐,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儿们,对这样一个眉眼还挺俊俏的小伙子沦落成这副模样,怜惜之心一起,总是比较大方的。

于是那些面目可憎的乞丐,就连心也变得可憎起来,把这个刚刚跑到他们地盘乞讨的家伙当成了眼中钉。李大礼咳着赶回观内,扶着那晒得温暖的石羊缓缓坐倒在石阶上,费力地喘着气,旁边几个乞丐立即投来嫉恨的目光。

李大礼嘴角一翘,不着意地轻蔑一笑。鸿鹄眼中岂有燕雀的存在?他们算是什么东西?少爷我只是借此藏身罢了,从来也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伙乞丐嫉恨,因为自己抢了他们的饭碗,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