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钟后见,如果让我看见不是你自己来的,我保证你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

电话啪的被挂断,千玺握着手机站在原地一动不能动。他的手指骨节凸起,指尖泛着如同寒冬海水一样的白色。

一瞬间很多人事过往如洪水般涌进脑海,汹涌澎湃翻腾倒海,然后又化作一片空白。

然后,他掉头开始狂奔起来。

他想起来了,那似乎过了很久很久的事情。去年冬天的那个夜里,他用头撞击玻璃然后从车窗跳下高速行驶的车,他看见远处的小区里浓烟滚滚,火光染红了半边天空。救护队的车发着尖锐的声音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他崴着脚丝毫不知道疼痛朝着那边奔跑,不停的跑。

是和那时候一样的场景。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跑的最快的两足动物是鸵鸟,72千米的时速。易烊千玺也是一只鸵鸟,拥有最快的速度,可是遇见危险却会将脑袋埋进沙子里。

害怕真正喜欢上他。

比起害怕喜欢他,更害怕的是失去他。

和那时候一样的心情啊!不想不敢承认,可是身体是诚实的,向着他的方向而去,在他有危险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朝着他而去。

人迹罕至的深夜,马路上没有一辆车,易烊千玺顺着宽阔又岑寂的道路奔跑,月凉如水,将他苍白的脸庞洗了一遍又一遍。在他拼命奔跑的那20分钟里,他忽然发觉王俊凯想要逃离的南城真的是太空旷了,荒凉无助的让人绝望。

他是易烊千玺,他是易氏集团的公子,他生来就踩在万人之上,他从未害怕过什么。

直至此刻,他披着沧桑与月光,穿梭在荒凉的坟冢和广大无垠荒无人烟的沙漠,他才认清,王俊凯,是他此生逃不脱的危险地带。

有多渴望,就有多危险。

潮湿黑暗的仓库,80年代钨丝做的低瓦的灯泡发着暗黄色的光,几百平的屋子堆满了废旧的机器,一些已经看不出作用的零件被踢到角落,横七竖八的摞着。结满了蜘蛛网的屋顶毫无亮光,空气里是令人作呕的发了霉的味道。

“虽然不知道哪里有过节,但是他什么都不懂,不要把他扯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