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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温仪认输后,太子的小玩意儿便来得勤快了,还时常叫不同的人带。有时是花淮安,有时是常怀之,有时是小安子,有时甚至是武德将军。但凡是能出宫的人,都被他用了个遍。久而久之,基本上所有人都知道太子和温国公私交甚好,时常书信往来,感情笃深——

比温仪在宫中呆着时还要深。

明明见不到人,情况却仿佛更糟糕,温仪一时都怀疑自己做了个什么错误决定。

前日是个小酒杯。昨日是块帕子——据说是因为上面绣了朵牡丹,不错,太子仍坚定地认为温仪喜欢这些花色。今日是一柄匕首。匕首倒真是个好东西,鞘纹繁复,不像是关中的东西,甫一拔出,便寒光刺人。轻轻一吹,发丝尽断。

白大接过那匕首,举着它的锋刃在阳光下反复看了半天,很有些留恋。

“听说关外出宝石精铁,坚硬无比。这匕首不知何处得来,算得上是利器了。”

温仪见他喜欢,便说:“好物配好人,送你了。”

白大摇头道:“这是殿下送给温大人的,我不能收。”

温仪道:“他既给了我,我当然要寻一良人,才不算辱没了这柄匕首。不然,岂非是佳人蒙面,宝剑埋沙,过于唏嘘。”

话说到这份上,白大才略羞涩地接了过去,难得有些矜持:“多谢大人。”

温仪笑了笑,心中却有些叹气。

初见分明是不知人间礼数的狼崽,谁教得他懂尽人间世故,还会这样打交道了。

教的吗?

是教的。

校场上,元霄正握着柄长·枪,在沙土上练字。元帝看不顺眼他的字,每天逼着他练。先开始元霄不情愿,后来突然发现拿枪练字不耽误时间,倒也接受了。何况这世间字有很多,他练得最多的就是一个名字。

他正写着,余光瞥见武德过来了,下意识装作若无其事,将字拿枪尖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