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捉虫)

“可以,这是你的权利。”

男生和他中间隔着一个座位,并不会打扰到自己。白景将背包放好,打开光脑和笔记,继续学习芯片中的内容。

“谢谢。”安歌坐下后将手轻轻按在了自己胸口处,感受着心脏在疯狂跳动的感觉。

他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来到了崇拜的偶像身边,幸好对方没有拒绝!

没过多久,一向卡着点来的小胖子金茂也走入了培训室。

他很自来熟的跟安歌打了个招呼,一屁股坐在了白景的另一边,就像是两个保镖似的,将白景一左一右的夹在中间。

快上课时,众人纷纷拿出了昨天刚买的笔记本,一排排放在桌面上甚是壮观。

“我靠,你怎么也买了?”

“我想买就买,咋地,店铺又不是你家开的!”

“呼,幸好封面不一样——”

他们刻意压低了声音,不想让白景知道,以免丢脸。

可白景凭借敏锐的感知怎会听不到他们的交流?淡色的唇角不自觉地勾了勾。

高陵一进教室便感觉到了与以往不同的氛围,他发现这些贵族弟子们收敛了往日玩世不恭的神情,个个正襟危坐,不时在笔记本上记上几笔,态度极为认真。

看到学生们的转变,高陵今日讲课也格外有感觉,一上午的课程讲得顺畅无比,一气呵成,严肃的脸色不自觉露出了几分笑意。

这些贵族男女平时都用光脑自动记录,很少亲自书写,一时间有些手忙脚乱。

但是熟悉之后,他们发现手写真的能更清晰的记忆知识点,并且在记录时很容易转换成自己的语言,从而加深记忆。

有研究表明,手写有利于激活大脑更大的区域,包括大脑中负责语言、思考和记忆的区域。【注2】

不仅如此,为了将知识点完整的记录下来,少年们一个个挺直脊背、目不斜视,比以往多了几分认真和努力,从而形成了正向反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等到一天结束,这些富家子弟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看着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字体,不由得愣住了:天啊,这真的是自己写出来的吗?

从未有过的充实感和满足感自胸口满溢而出,将他们团团包围,这种感觉甚至让其中的一部分人从此爱上了学习。

哼,学习怎么了?学习也是有快感的,学习也是会上瘾的!

时间飞逝,转眼间课程已经进行了大半。

随着课程的逐渐深入,所有人都感到了吃力,不得不加大学习时间。小胖子金茂更是在课堂上连连打了好几个哈欠,引来高陵严厉的目光。

‘唔。’金茂赶紧捂住打了一半哈欠的嘴,抬手抹掉眼角的泪珠,努力集中注意力。

这真的不能怪他,昨天学习的内容太过复杂,他看笔记看到半夜,只睡了四五个小时,自然状态不佳。

不仅是他,课堂上有不少人都无精打采的,就连宁雨萱的脸上都有了几分困倦。还有的学生眼神虽然直勾勾的盯着毛料影像,其实思绪早就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这些人中,有一半并不是因为他们不认真,而是已经听不懂了。

前面的知识落下太多,只能抽时间去补;可时间本就紧张,补了前面知识现在的进程又落下了,逐渐形成了恶性循环。

直到这时候他们才悔不当初,前期的课程根本不难,都是些基础的东西,当时为什么不好好听讲?

反观白景,明明基础那么差,现在却进步神速,不知比他们强了多少倍!

此时整个培训室中,只有白景依旧神采奕奕、眼神清澈,丝毫不受周围人的影响。

黑色的笔尖在白纸上快速划动,留下一行行漂亮的行楷,字体工整大方,令人赏心悦目。

而握着笔的手指修长白皙,指尖透着淡淡的粉,比那字体还要好看几分。

金茂侧头看到白景游刃有余的样子,眼中充满了憧憬和羡慕,他的偶像一定是个天才!

可他不知道的是,白景在这段时间内除了保证每天三小时的睡眠时间外,其余时间全都花在了学习上,刻苦程度无人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