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 34 章

“别动。”低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赢骄被叶凛抱着放到床上,转身从储物柜里翻出药箱打开,拧开碘酒的瓶子,用棉签沾上。

冰凉的触感从小腿传来,赢骄缩了缩腿,伸手去够叶凛手里的棉签:“我自己来吧。”

依旧是一声别动,像是怕他反抗似的,叶凛左手一把握住了赢骄脚踝。

这一握就像控住他的命门,赢骄整个人僵在原地。叶凛单膝跪在他面前,在他伤口处抹开一小片黄色的痕迹。

彻底消毒之后,叶凛又将赢骄的腿搭在膝盖上,转身将用过的棉签扔进垃圾桶,撕开创可贴帮他贴上。

“好了,这两天最好别碰水。”

“没事儿,也是你包扎的速度够快,不然这伤口都愈合了。”赢骄倏的将腿收回,对上叶凛视线又立马移开。

气氛变得有些奇怪,戏是对不下去了。

“那个,我有点困了,先回房间睡觉,你再把台词顺顺,我们明天再对。”

赢骄说完,也不等叶凛作何反应,火烧屁股似的逃回房间,睡衣也没换,就这么直直地躺在床上,好几分钟才缓过神来。

等耳朵上的热意逐渐褪去,才发现自己反应好像有些过激。

好朋友抱一下擦个药而已,不至于这么别扭。

一晃过去半个月,林诺的戏份零星出现在通告单上,前期跟着摄像b组拍摄了几场在警察学院的镜头,包括在学校的日常训练,以及临危受命,被警局的前辈选中,让他转学到新大接近顾允。

叶凛一开始面对镜头还有些生疏,一个星期后逐渐变得游刃有余。

秦鸣很是满意,有些人天生就是为镜头而生,赢骄是这样,叶凛也是如此。

叶凛和赢骄的第一场戏正好是拍初遇。

林诺被一群小混混围在巷子里,顾允经过时撞见,躲在拐角处用手机播放警车鸣笛。

小混混作鸟兽散去,林诺捡起掉落的手机,点了点碎成蛛网状的屏幕,顺手扔进垃圾桶里。

林诺发现了顾允,没说一个谢字,反而说他多管闲事。

新大是一所艺术类大学,顾允从小就有着超高的音乐天赋,他一直被病痛折磨,除了哥哥顾钦,音乐是他与病魔斗争的唯一动力。

学音乐要花很多钱,顾允从没想过要上音乐学院,这几年顾钦的事业逐渐上了“正轨”,在哥哥的大力支持下,顾允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了新大的自主招生。

很顺利的通过了一试复试,正式成为了新大音乐学院其中一员。

林诺是这学期开学时转到他们班的,班上的同学对大一下学期转来的帅哥怀着满满的好奇。

奈何林诺似乎没有交朋友的兴趣,整天独来独往的,开学一星期了,也没见他主动和谁说话。

刚开始,顾允并没有特别留意林诺,直到周三的编曲课上,林诺自弹自唱了一首原创歌曲。

顾允在林诺的音乐中找到了共鸣。

此时此刻,顾允没被林诺的冷淡吓到,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走过小卖部时转了方向。

林诺余光瞥见顾允进了小卖部,不着痕迹地放慢了步子。他转到新大就是为了接近顾允,故意惹怒那些小混混,是为了让两人结识得更加顺理成章。

等顾允从商店里出来,放慢速度的林诺还是走出了一段距离。

顾允小跑着追上来,这么一小段距离就喘得不行,轻轻咳了两声,将手里的冰棍递给林诺:“喏,你嘴角受伤了,冰敷一下就不会肿。”

混战中林诺以一敌五难免挂彩,相比起他嘴角的伤,五个小混混更是没讨着半点便宜。

林诺并不在意嘴角的伤,平静的目光扫过顾允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