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合适的选才制度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还是出现了。

部分士子怀才不遇,没有被朝中的公卿大夫所赏识,然后向庆忌举荐。

这就导致吴国有一些人才被埋没,或者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转投他国!

这是庆忌所不能容忍的。

“大王,不知道何为‘察举制’?”

作为太宰的计然好奇的询问道。

闻言,庆忌微微一笑,说道:“这察举制,顾名思义,是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地方三老,要求选拔年龄在五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者,协助地方长官推行政令。”

“各郡、县、乡、亭(村),需记录其品行、仪表、年龄,按一定标准推荐人才。”

“同时,孝弟力田,奖励有孝弟的德行和能努力耕作者,与三老同为郡县中掌教化的乡官,自此成为定员……”

底层的官吏,不外乎三老、亭长,庆忌诏举“孝弟力田”,可免其徭役,或厚加赏赐,让他们“为民表率”,做乡官。

主要是看品行,仪表和年龄其次。

古代做官,相貌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定标准。

庆忌从来都不会以貌取人。

只不过,这是底层的乡官,暂且不提。

“另外,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朝中公卿、大夫,地方郡守、县令,皆有为国举贤之义务。”

“由寡人与士子‘对策’。对策的内容有四:寡人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宜,民之不宁!”

庆忌的这一套察举制,可谓是效仿了汉代的察举制,只是没有全部效仿。

察举科目多,涵盖了吴国所需的各种人才,选拔的范围也较广,为有才干的士人提供了较多晋身仕途的机会。

相对而言,察举制度执行严格,对举主和被举者均有赏罚,特别是举主,不得不谨慎行事,因而减少了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

最重要的是选拔与考试相结合,为被举者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使真正优秀的人才有脱颖而出的机会。

如果按照四科标准分类,以“德”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

以“文法”为主的有明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