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一句,谢景琛的那双狗狗眼蓦地就亮了起来,有些欣喜的说了句,“阿煦还记得……”

顿时间就收获到了嬴煦一个白眼,“我记忆有那么差吗?”

随后她轻轻说了一声,“……是在心疼。至少是有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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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元二十一年。

嬴煦记得,那年阿爹有出去打仗,大哥也一起。这原本是很常见的配置,没有什么让人意外的。

只不过那一场战争特殊在谢景琛也去了。

是他主动请缨,在明光殿外跪了三天,和先皇求来的机会。

当时军营之中原本很多人都在怀疑猜测谢景琛这位“娇生惯养”的皇子是专门来蹭军功的,他一开始去的时候,很多人都不喜欢他——谁会又喜欢明明是自己用命拼来的东西,结果却为他人做了嫁衣这个“他人”呢?

不过后来在大军凯旋而归的时候,谢景琛却是那些将士们打成一片。

而谢景琛,也是在那一场战争中成名。

在他们才刚回来的时候,嬴煦也曾夸过谢景琛做的还不错,看在他弄出了一点名堂的份上,她就原谅他了。

后来才知道,随军出征,从被排挤到被接纳,是因为他一直都冲锋在第一线,他入了陷阵营。

——陷阵营,最容易博得军功之处。盖因陷阵之士,冲锋不着盔甲,有死难生。

这是因为生活率极低,所以只要是陷阵营中的,一场战争以后还能够活下来的,都会得到极高的回报。

那次是她找谢景琛的时候,无意间撞破到的。当时他正好是在房间之中换洗着绷带,嬴煦找谢景琛一向都是直接就去,所以恰好就撞了个正着。

嬴煦至今也还清晰的记得,那时候她推开门,见到的谢景琛,少年□□上身,床边是刚换下来的染血绷带,原本干干净净小麦色的胸膛上是各种各样的伤口,每一道都很触目惊心,而最为令人惊惧的一道,还是心口旁的箭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