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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她不在乎谁知道她的事,但是现在……

向小苟闭紧眼,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把总在她脑海中时不时出现的洛松赶出去。

真的,很不想让洛松知道她的病因。

那是像阿波罗一样的洛松啊,她这样的阴影,一旦暴露,一定会被他的光芒立刻驱散的吧。

程余光的事彻底解决了,他又变成了那个没心没肺的快乐卷毛,不同的是,他现在上课确实比以前认真多了,白老师有一次下课的时候还笑他,说人不经磨难枉少年。

程余光嘻嘻地笑,眼神里倒是比以前多了一分坚毅。

而向小苟依旧像个小仓鼠一样,在自己座位上抠抠摸摸,好几节下课了她都这样,忙活个不停,让洛松忍不住站起来,凭着身高优势,从后座的位置居高临下地观察她。

“小狗,干嘛呢?”

“啊!”向小苟吓了一跳,扔下自己手里的橡皮擦。

洛松凑上前去,低下头,看见向小苟桌面上一整页a4的草稿纸,上面写了各种各样的人名,都是他们班同学。

吴晓菁的名字后面,跟着“草莓味泡泡糖、齐腰高马尾”,袁培的名字后面,则跟着“睡觉,自动铅笔,脏球鞋”。草稿纸上摆满了诸如此类的名词或形容词,还可以看出很多修改涂抹的痕迹,想来是制作者在不断地补充完善。

洛松当场就笑了,抱着手臂说:“你这得记到猴年马月啊?再说了,你记他们干嘛?”

洛松为人是和善,但是却是有着骨子里的狂傲,尤其是对向小苟,他莫名地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向小苟能记住他就够了,这只小傻狗没必要再去记别人。

向小苟又把自己的橡皮擦捏回来,在那儿吭哧吭哧地使劲,一手扫了扫橡皮屑,小声呐呐地说:“没事,多熟悉两天就能都记住了。”

“真没必要。以后就这样,你要认不出谁,就来问我,我告诉你不就行了吗。”

“这样真的可以吗?”向小苟疑惑地抬头,依旧是习惯性地没有盯着洛松的脸,而是盯着他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