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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苟一开始很震惊,试图劝说洛松不要这么费力,直接去食堂吃,又方便,又环保,不过洛松坚持说这样味道更好,向小苟也没办法,只能每次都留下来,和他分食那“不小心多打的一份”。

洛松在家里不说锦衣玉食,但各样的美味是常吃的,但他有一点好,就是养不刁,食堂的清淡饭菜,他也大快朵颐,没有什么反感。

他眯着眼,很是得意。

这样味道确实更好,环境清幽(安静适合聊天),空旷舒适(就他们俩),洛松觉得这样吃比去德源街的招牌店更有滋味。

过了没几天,程余光也闻到味儿了。

他中午也摸了过来,不肯去食堂,也不肯去打球,赖在教室不走,非要和松松和小向凑在一起吃。

洛松脸色就很难看。

“很挤!”

程余光茫然地眨眨眼,把凳子往向小苟那边挪了些:“这样不挤了吧?”

洛松又是一阵咬牙,伸手就把他给拽了回来。

这么一晃,一个月过去得飞快。

渐渐进入了夏日最热的时候了,洛松身体好,热气蒸腾,那运动外套就根本穿不住。

他有些纠结,看着自己那五套一样的衣服,舍不得换下来。

他真怕向小苟会转眼又不认识他了。

于是,洛松每天都在书包里塞一件外套去上学,走在路上的时候、在校园里闲逛的时候,不穿着也要拿在手里,生怕向小苟认不出他来。

此举也招致了很多嘲笑,最近还风传了“洛松怕冷”的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