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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回的情况不一样。

李榆虽然看在银子的面子上,十分心动。

甚至已经暗暗决定,只要爹娘肯点头,他哪怕想方设法先把冯氏支开、让她回趟娘家,也不能放过这一注银子。

但他骗得过别人,却骗不过自己。

这桩所谓的亲事,事实上不过就是那姓宋的走商,要买个妾,甚至是丫头。

人家想要的不是老婆,就是个物件儿。

柔姐儿去了,是要签卖身契的。

签了卖身契,柔姐儿就成了人家的奴婢。

哪怕将来被主家打死打残,当爹娘的,都不能去给孩子撑腰,跟主家讨回这个公道来。

这跟正经嫁人能一样吗?

正经嫁人,那婆家再怎么刁钻苛刻,也不敢要了媳妇儿的命去。

就算是有那恶婆婆磋磨儿媳,娘家人呼啦啦找上门去,再恶的婆婆,他也得认怂。

正经嫁人,跟卖给人家做奴,这怎么可能一样呢?

冯氏心疼柔姐儿,他李榆,又何尝不心疼?

要不是征兵这样的大事儿,他李榆再怎么没本事,也是舍不得卖闺女的。

再者说,冯氏平日里,是个很讲究脸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