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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工资并不高,原主就职的这所中学也不提供教师宿舍。

原主既要雇保姆照顾司安瑀,又要在学校附近租房,学区房租金不低,原主很快就捉襟见肘。

原主不算喜欢孩子,但他也从未想过要弃养。

在孩子三岁的时候,原主辞掉了保姆,还开始看补课机构和私立中学,打算另换一个更高薪的工作。

但原主教学经验不丰富,且他只是本科毕业,又没有特级教师的头衔,很难竞争过别人。

正在原主觉得没有希望时,事情出现了一个转机。

那是一天周五,天阴沉沉的,雨下得让人心烦。

原主不想回去看孩子,就在放学后去一家酒吧喝酒,他喝得有点晕时才起身回家。

下午六点多,虽是夏天,但因为阴雨,光线就有点暗。

原主在一个路口过绿灯时,有辆车闯红灯,他原本是想躲的,但脚一滑,整个人反而向前倒去。他摔倒时,还推了面前一个打着伞背着书包的学生一把。

原主被撞断了一根肋骨,腿也骨折了,在医院里第二天才醒。

在从医生和同事口中了解到情况后,原主就顺势承认,他是见前面那位同学穿着他所在学校的校服,当时没有多想就去救人了,但没想到自己喝了点酒,反应有点慢,自己没有躲过。

一个见义勇为的老师,理应受到嘉奖。

但事情不仅仅如此。

因为原主昏迷住院,独自一人在家的司安瑀发了烧也没人及时送到医院,三岁的小孩被烧傻了,几乎不会说话。

这就为这件善事增加了悲□□彩,令人唏嘘。

司安瑀有了这样的遭遇,需要花费大量金钱照顾,所以原主跳槽到工资更高的私立学校,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