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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一帆听懂了他的意思。

如果她肚子里没有这个孩子,就算他发现了她的尸体,最多也只是帮忙报警,不会多管闲事。

可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才做那些事,现在的结果是她占了大便宜。

这是不容辩驳的事实。

她不是那种知恩不报的人。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那她只能多给他分点钱。至于“以身相许”,她完全没这个想法。

虽然他们两个有那么一段露水情缘,而且这人长得好看,人品似乎也不错,但她见过盛博文那样的人渣,实在不愿意冒险。

以前盛博文没有露出真面目的时候,她母亲和外婆都觉得盛博文是个好人呢。

还是用钱来还恩情吧,钱多实在啊!而且她平白得了这么大一笔“横财”,不散出去,总觉得有点心不安。

怎么感觉她有点渣?莫非是她有钱就变坏了?

盛一帆的说法合情又合理,只是司行简不是那么容易被说服的。

他语气平淡地说:“一码归一码,是盛博文请我来的,钱他已经付过了。”

本来他还打算把报酬还给盛一帆一半的,现在看来没有这个必要了。

盛博文请他来驱鬼,他也完成了,而且还是超额完成的。他不仅把鬼赶走了,还把盛一帆“复活”了,避免出现一个新鬼。

那报酬是他应得的。

至于盛博文现在的下场,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了。

要不是盛博文对盛一帆动手,他家崽崽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他怎么可能容忍盛博文不得到任何惩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