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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行简道:“无妨。越州没有大的匪患,若是寻常十余人,也不会耽搁太多时间。”

越州多山,以前确实是匪患不断的。

但是原主初到越州定居之后,就开始对那些匪徒下手了。后来,原主更是联合还没有成为指挥使的李重山,几乎将越州界内所有的土匪剿尽。

他们一路顺遂,没有遇见什么不长眼的人,然而兰兰却遇见了。

兰兰是个懒的,它一路上大多数时间都坐马车。

现在他们骑马,自然不能用马驮着豹子;更何况兰兰也要避着人,于是兰兰就和他们分开走。

兰兰又不是寻常豹子,它的速度比司行简他们骑马要快得多。它在山林间抓个兔、逮只鸟,到手了又放走,就是玩闹。

它看到一头不满一岁的小鹿,就想到了丁香鹿肉、叉烧鹿脯,馋得不行,忍不住追了上去。它本来能一下子就扑倒,但它又不会做,就算抓到了不还是只能望肉止饿?

所以它就跟着后面慢慢地追,等着它家特别会烤肉的宿主来。

可兰兰跑到一个地方时,忽然停住了脚步。

兰兰看着那头小鹿越跑越远,恋恋不舍地扭头换了个方向,然后像支箭一般贴着地面飞了出去。

一顿饱餐,和今后时常有肉吃,选择哪一个,兰兰几乎不需要犹豫。

大约三里开外的一座小破庙中。

一个光头的彪形大汉抓住一个身形纤细、满脸锅底灰的少年,另一只手拿着一块破布往缸里沾水。

“要是你这个小妮子长得好看,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