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8章 专业性

明扬天下 何昊远 1297 字 2022-09-21

秦牧把司法审判权从行政体系中独立出来,并规定上级司法部门也不得随意干涉下级司法部门的司法审判过程。目的就是为了保持司法的独立性。

为此,他可谓是处心积虑,费尽了心思,甚至不惜主动限制皇帝的权力。

在这方面。杨慎考虑得也非常多,他对秦牧说道:“陛下,司法要独立于行政与立法之外,这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必要手段。但诚如陛下所言。除了司法的中立性与独立性之外,还有专业性。

陛下之前对医院、以及县丞、同知等各级司法官员培训,也正是为了保障其专业性。但在臣看来,这远远不够。

司法一但从行政系统完全分离出来。其专业性就将显得更为重要。现在的司法权力与行政权捆绑,很多东西可以用行政命令掩盖。一但司法从行政中分离出来,它不但不能再得到行政权的掩饰。而且司法部门的判决若不够专业精准,立即就会遭到行政、立法、监察等体系的官员的质疑,同时也难以服众。

所以,在没有一支专业的司法队伍之前,贸然把司法与行政分离,恐怕事情会适得其反,与陛下期望的结果大相径庭。”

杨慎的话很好理解,司法与行政捆绑时,司法公不公正可以用行政需要来掩饰,大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纵有违背法律的行为,也可以托其名为国家需要。

一但分离出来,就不能找什么国家需要的借口了,一切按法律来办事,国家需要你也不能随意侵害普通百姓的权益,法律就是法律,它不再是行政的附属品。

相反,司法会对行政形成强大的制约力,那么,行政体系也不可能会给司法体系提供“掩护”,而且会尽可能的质疑司法,以尽可能的消除司法对行政的制约力。

要经得起各方质疑,司法体系本身就要足够专业,让人挑不出毛病来才行。

秦牧问道:“对此,杨卿有何建议?”

杨慎拱手为礼答道:“陛下,之前的法医培训,以及对地方上的司法官员的培训,都只是临时的,司法要独立出来,要有一支专业性很高的司法官员队伍,那么,臣以为,必须制定一个长效的机制,长期培训司法官员,而不能使用这先前这种突击式的、临时性的方式来被动应对。

臣建议,仿照外交部的外交学院,成立一个司法学院,专门用来培训司法方面的人才,并制定相应的人才提拔任用机制,确保司法官员的专业性和自身的人格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