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024年8月1日实施的《稳定币条例》配套发布了《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规范稳定币发行行为,确保金融稳定、投资者保护和系统性风险防控。该《指引》对稳定币发行人的牌照申请、运营要求和持续监管设定了详细标准,以下是主要要求的归纳与解读:
一、发行人牌照申请的财务条件
最低资本要求:
申请人需具备充足的初始资本以应对潜在风险,具体金额视发行规模、业务模式和风险敞口而定。HKMA鼓励“风险敏感型”资本评估方法,确保发行人具备足够的财务缓冲。
财务稳健性与持续经营能力:
发行人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证明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HKMA将评估其财务结构、流动性状况以及盈利模式是否可持续。
资金来源合法性:
所有注册资本及运营资金来源必须合法透明,防止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行为。需提供详细的出资结构与资金来源证明。
二、人员资质与公司治理要求
负责人与管理层资质: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专业能力和相关从业经验。HKMA将审查其背景、履历及是否符合“适当人选”(Fit and Proper)标准。
公司治理架构:
发行人需建立清晰的公司治理机制,包括设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确保内部决策透明、合规、高效。
外包管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