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篮球天王

校篮球场上,一场高三(2)班与高三(4)班之间的篮球友谊赛,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高三(4)班的凌飞宇、孙剑波以及高杰,都是校篮球队队员,整体篮球实力可以说代表了耀华中学最高水准,比高三(2)班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本来以高三(2)班的篮球水平,根本没有资格与高三(4)班比赛,这场所谓的篮球友谊赛之所以能够进行,完全是因为凌飞宇看在高三(2)班班长沈雪的面子上。

沈雪长相甜美,品学兼优,而且家境很好,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在韩楚楚没转学来耀华中学之前,是高三(3班)的班花。

凌飞宇则是校篮球队队长,身高一米八八,长相帅气,绰号“篮球天王”,是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这家伙凭着自己的长相优势,在学校里不知泡了多少女生,换女友就跟换衣服一样,他曾经公开宣扬,这世上只有他不想泡,没有泡不到的女生。

现在,他把追求目标对准了沈雪,故而在沈雪向他提出举行篮球友谊赛的请求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答应。

沈雪本想着通过与高水平球队的比赛激发班上同学们的篮球热情,提升大家的篮球水平,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比赛完全变成了高三(4)班的表演赛,高三(4)班对高三(2)班几乎形成了全面碾压,比赛进行了30分钟,比分是40:11。

更可气的是,高三(2)班的女拉拉队员们居然纷纷倒戈,开始为帅气逼人的凌飞宇加油打气,这让高三(2)的队员们士气更为低落,比分进一步被拉大,沈雪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忽然,凌飞宇一个带球上篮,冲至篮下,一跃而起,轻松将球扣进了篮框,全场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

“哇!超帅!”

“要是凌飞宇是我的男朋友该多好啊。”

“你做梦去吧!凌飞宇是我的。”

……

听到场下女生们花痴般的议论,凌飞宇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他快步走到沈雪身旁,潇洒地一甩头发,微笑着说道:

“沈雪你知道吗,每次听到你喊‘加油’,我都觉得动力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