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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他以前不这样。

曾经他做什么都振振有词,都有理。

现在他做什么都畏首畏尾,都亏心。

陆博渊盯着他颤巍的肩膀,再也凶不起来,千万种情绪漫上心头,杂乱得不像话。

两臂一抬,将他抱入怀中,揉着他的后脑勺,深深叹道:

“毓书你明明爱我”

为什么撒谎?

“明天下午三点,晨日奶茶餐厅见。”

看着屏幕上那行不能再简洁的字,陆博渊的眼神柔软,似乎能融化冰雪。

这是回来之后,谈毓书第一次主动联系他。

虽然地名写错了,把“晨曦”打成“晨日”,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方位的判断。

反而,心里更加温暖——这个人,还是这样粗心。

特意喷了新买的古龙水,清淡却不乏成熟男性魅力的味道。他记得谈毓书讨厌那种张扬的浓郁香味,以前总是喜欢一头扎进他怀里,傻里傻气的,说他身上有很舒服的茶香。

虽然自己察觉不到,但是被喜欢的人夸赞,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但事实证明,每次他精心打扮,总会有些意外。

比如,那个本应该坐着谈毓书的位置,正端坐着一个五岁的,着装精致的谈墨。

这情况,是谈毓书来了暂时去上个厕所还是压根就没来?

“你好,请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