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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比真的很累。

尽管进入工作状态的q也不是不让人休息, 可到底是高强度长时间的对抗,连专业的詹姆斯·邦德都感到了疲累,更遑论一名年轻姑娘。菲比浑身酸痛, 小腿肚子胀的要命, 可她还是在确定梅林听不见之后,打开窗子跑了出来。

已经是深夜了。

菲比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儿。她倒是记得哈利的家,也知道q的公寓在哪儿。但菲比不想去找他们,准确地来说,女孩不想去见任何梅林的朋友, 因为他们一定会把她再送回梅林身边。

站在街道上菲比禁不住发呆:那她该去哪儿?

如果她还是白猫的话, 大可以随便找个隐蔽的地点就地一卧, 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待到天亮心情好就回去,心情不好就继续走走, 没人会在意一只猫的去向,梅林就算想找她都很困难。

猫咪就是这种习性,如果在外面待久了,或者有更好的人家收留, 从此忘记梅林, 再也不回去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但现在菲比不是猫了。

做人不能随便躺下,也不能没有住处。用书上讲的话来说, 那就是“不体面”。

夜风吹在脸上有点凉,菲比打了个寒战。她抬头看向街角,发现自己循着声音和光芒, 竟然一路走到了某家酒吧附近。

已经到了夜场散去的时间,不少人三三两两的从酒吧离开。大部分人走出来时都喝得东倒西歪, 菲比好奇地注视着他们,他们也同样在看着她——扎着高马尾的金发少女, 和各种醉汉以及妖艳女性的画风截然不同,菲比站在这儿,实在是太显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