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行。”苏晚想了想也不强求,路有很多,秦莘是一个好姑娘。对方没有对活着失去希望,还在奋斗,将来一定不会太差,“大学可以不读,但书一定要多看。”

“知道的。”

阿莘回了苏晚一个笑,“苏晚,休息吧,明天你应该还会很忙,一定要休息好,不然身体会吃不消。”

“嗯,那我们都去休息。”苏晚顿了顿说,“以后你不用等我这么晚,如果有多做的饭菜,倒是可以给我留点。”那个味道,怎么都令人无法割舍,苏晚失笑的想到。

早晨,苏晚洗漱好出来,就闻到了香喷喷的味道。

阿莘正好从厨房里看到她,说道,“吃了早饭再去吧,如果来不及的话,我帮你装进保温盒,带去公司吃也是一样的。”

“时间来不及了,麻烦你了。”苏晚有些冏,她比对方要大两岁,明明是她收留秦莘的啊,为什么她有一种是对方在照顾她的感觉。

想起昨晚吃的小菜味道,又闻到厨房飘出来的香味,她没有拒绝。

或许是秦莘认为白住她屋子心里过意不去,才给她准备了早餐。她绝对不可能收秦莘房租,对方做点早饭给她吃,她要是拒绝了,对方心里可能会难受。苏晚为自己吃阿莘做的饭,找了一个非常完美的借口。

最后她提着保温盒,笑容满面的开车去公司了,一路上还忍不住瞄了眼放在一边的保温盒。心里想着的是,不知道里面的早饭是什么味道,和昨晚吃的比较起来怎么样。

这天,提着保温盒走进办公室,苏晚吃着美味合胃口的早饭,望着窗外的高楼大厦,偶尔飞过的鸟,总觉得哪里有些不一样了。今天,是美好的一天,她好像忘记做什么了。但这个时候,她不愿意想起她忘记的是什么。

阿莘送走苏晚没多久,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秦小姐,请问您早饭吃好了吗?”

“差不多了。”阿莘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角,动作无比的优雅,“你到了?”

“已经到了,在老地方等着您。”

“我去拿包,马上过来。”

阿莘把桌子擦干净,将碗筷清洗,回到房间,出来的时候,手腕上挂着一个精致的小包包。离开别墅,她向着某个方向走了一百米,那里停着一辆价值不菲的轿车,轿车的外面站着一位穿着西装的男人,看到阿莘走过来,一脸的笑容。

“秦小姐早。”

“嗯。”阿莘应了一声,男人连忙帮她打开车门,关好后,才坐在驾驶位,“我听人说,秦小姐已经离开秦家了?”

“离开了。”阿莘淡笑着,“周老板让你问的?”

“不,不,是我自己有些好奇,秦小姐误会老板了。”

“哦,即便是他问也没有关系。”

男人心里是啧啧称奇,对秦家那个余美芸也有些无语,这么厉害的女儿不要,偏要去巴结秦封,秦封比起其老子可差远了。

他们老板忌惮秦封的父亲,对秦封可一点都不在意。目前没有和秦家对上,也不过是秦封的父亲没死多久,他们暂时还没有探出秦家的底牌。随意交战起来,对他们自己也没有好处,等摸清楚底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会将秦封打的措手不及,那个秦封以为拿下几个好项目,就可以洋洋得意了吗?

居然还敢在他们赌场动手脚,想借此拿下游轮之夜的举办资格。

老板之前还在思考要怎么下手,秦莘出现了,还真的是一个意外。外界偷偷议论,不成气候,小家子气,甚至大学都没有上过的秦家小姐,竟然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人。老板昨天都还在说,幸好秦家人将秦莘推到了他这边,对上秦封他不在意,对这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他反而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

经过几次接触,他深以为然,别看人家年纪小,那脑子可真会算计,一步步下去,秦封只有完蛋的份儿。他能够知道这些,也是因为他跟着老板起家的,一起不知道面对多少起起落落。为了照顾这位秦小姐,才派他来,她可是个宝贝,得好好捧着。这是他老板吩咐的,甚至还叮嘱,绝对不能够得罪她,他就明白她很重要了。

就这样,早上苏晚离开后,就会有人过来接阿莘去“上班”。到下午五点钟,她准时“下班”,又被她的专用司机送到别墅的不远处,她步行着回到别墅。

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她手里还提着一大包菜,这是她让司机大哥开车送她去菜市场顺便买的。

已经开车离开的司机大哥,心里发苦,开着一辆六百万的车去逛菜市场,秦小姐真的是很潮流了。他估摸着,今后每天都会去菜市场一次。他忍不住将这个事情给他老板吐槽,换来一声长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