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锦扯了一张椅子,推沈映雪直接过去,沈映雪道:“诸位也都坐吧,不必纠结如何称呼,直接喊我花主就是。”

那群人连连称是。

其中一个头上顶着灰色狗熊耳朵的公子说:“昔日曾与花主在同一桌上坐着吃了两杯酒,一起看了场歌舞,不知您可还记得在下?”

沈映雪摇头,百花笑里的马赛克太多了,他光看小姐姐就目不暇接,哪里有时间关注如此普通的马赛克?

“花主贵人多忘事,不记得才是常事。”这人倒也不在意沈映雪的冷淡,含笑道:“在下方哲,师承八方宗,小有所成后,就出门历练了,也算是浪迹江湖之人,听说过您的名号,仰慕已久。只是花主素来行事低调,不常露面,在下也没想到,能在春城见到您。”

沈映雪觉得八方宗有点耳熟,很给面子地陪他喝了一杯。

兰锦很担心他喝醉了再发酒疯,但是这个时候,正是花主要强势的时候,他这个做下属的不该说话。

兰锦给韩敬使了个眼色,让韩敬看着点,如果可以的话,替沈映雪挡一挡酒。他则默默退下,准备去弄一些解酒的药材。

桌上的人挨个敬了沈映雪一遍,后面几个都被韩敬给挡了,就连县令也不例外。县令表情讪讪,对沈映雪很是恭敬,又客套了几句,夸赞沈映雪的才能和外貌。

沈映雪听得不耐烦,“少说废话,要我过来是为了什么?总不可能只是想劝我几杯酒吧。”

县令说:“花主英明神武,这都能看得出来。小可请您过来,是想求您一件事情。”

沈映雪没有说话,神色淡淡地看着他。

县令本来想等他搭话之后再说,没想到这人真的很有个性,完全不理他,只好道:“春城是个大地方,小可也不过是阳南县的县令,看着是个官儿,实际上有多难做,只有自己才知道。

“平日里倒是太平,县衙的案子也能都处理,只是在不久之前,阳南县来了一群江湖人,一点规矩都不讲,烧杀掠抢无恶不作,偏偏他们只挑着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病妇孺下手,年轻力壮的男丁反而安全。”

这是一群欺软怕硬的人啊,沈映雪问:“那几个衙役也解决不了?”

县令叹气,“他们武功高得很,我派去的衙役全都被打了回来,倒是没有伤及性命。那些被他们盯上的人,无一例外,临死前都是好一顿折磨,惨死后也是尸骨不全,十分骇人。”

沈映雪说:“有八方宗的人在这里,自然轮不到我来管。”

方哲说:“花主高看我了,我年纪轻,不过会些三脚猫的功夫,能根本不是那群人的对手。不过依我所见,那十来个人的武功路数倒是与昔日魔教的血殷十窟有些相似,说不准就是魔教余孽。”

县令说:“这位方大侠说您的功夫十分了得,而且您手下的门派也很厉害,对付这些邪门歪道不在话下,我便想着一定要见一见您。”

沈映雪听到魔教两个字,手指生理性地颤抖了一下,他知道是这具身体残余的意识在作祟,不敢想太多,把精力集中在了视野里的马赛克上,“你想让我怎么做?”

“自然是铲除魔教余孽,还春城百姓一个安宁。”县令说,“我知道那处百花笑,是您的地方,百花笑就在我治辖的地方,那边的曼奴姑娘曾说,想与本地的盐商和钱庄做些生意,我倒是有些门路……”

沈映雪没关注过产业的经营,不敢随便插手。不过那些疑似魔教的人一定要处理。

沈映雪觉得那几个人放在现代就是变态杀人狂,而且有很强的施虐倾向,只喜欢对体型柔弱的人下手。放在古代,就不会这么定义了,他们只会看到欺软怕硬和恃强凌弱,是最为人不齿的。

那群人的恶劣程度比在现代更深,又顶着疑似魔教余孽的名声,很容易连累到沈映雪。

“这件事情我答应了,不过关于百花笑,我是从来都不管的,你若是想牵线搭桥,直接找曼奴就是。”沈映雪拍拍韩敬的手,“我们走吧。”

方哲不敢阻拦沈映雪,起身送他离去。

兰锦刚把解酒的药丸拿来,就看到沈映雪出来了,“主人?”

“走吧。”

回去的路上,韩敬把饭桌上的话都讲了一遍。沈映雪根本不记得什么血殷十窟,韩敬倒是很明白,只是碍于江寒枫在场,不方便直接说。

兰锦听完之后嗤笑道:“不过是些下流东西,在江湖上混不下去,借着魔教的名声以求保护,倒是真的没几个人敢惹他们。”

沈映雪问:“魔教没有澄清?”

兰锦说:“谁有功夫管这个,而且魔教也不在乎这点名声,由着他们闹去了。”

江寒枫:“这么说,血殷十窟并非魔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