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算了, 他可是冷酷强大的丛林之王,这样的小型食草动物幼崽还不够他塞牙, 杀了也有损他的威严。

所以从此, 他便允许了小兔子睡在自己皮毛上, 偶尔, 他还会拿爪子上软乎乎的肉垫小心翼翼地揉揉兔子的头。听它发出乖巧的呜咽声, 他只觉心里温暖又满足。

然而现在——居然有人闯进他的地盘, 说着它听不懂的兔子语, 似乎还想带走他的小兔子。

这种事,哪怕是为了自身威严着想, 他也是绝对不允许的。

他不杀兔子, 不代表兔子可以随随便便属于他人, 别说带走了,别人哪怕是想闻个味儿,都不可以。

否则……否则他以后还怎么在丛林里混?

所以停下了游戏后,秦玦就充满戒备地盯住了眼前的厉白竹,嘴里的寒暄也十分克制。但另一边的沈烨却总是一副父爱泛滥的样子,竟然主动放弃了吞云吐雾的修仙行为,破天荒地为这个“小孩儿”掐了烟,问:“小朋友,你多大了?上大学了吗?”

……妈的。于是秦玦一个没控制住,心里连沈烨的味儿也吃:前两天还跟我说什么继承人不继承人的,你现在不如干脆给他发个红包当压岁钱好了,沈叔叔。

厉白竹倒是不怕生,声音朗朗地回答沈烨:“我20了,上学比别人晚一年,没读大学,现在在做学徒,所以放假就过来找我兄弟玩了,夜神。”

说着,他还道:“有一回晚自习我跟戚霁偷看夜神你比赛,还被班主任抓到过呢,没想到戚霁现在都能跟夜神做队友了,要不夜神一会儿给我签个名,我带回去送给我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