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爷我今天就不走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孙喜登一听,气愤地看着曹志平。

“哟0看来今天还真是生气了,怎么样,有本事跟我打一架!”说着,头一样,一副“你奈我何”的样子。

“神经病!”孙喜登不与他争辩,转身就要走。

谁知曹志平从后面用胳膊一勾,直接勒着孙喜登的脖子,把他连拉带拽地拉走了,口中还念念有词道:“我说你这个没良心的,我出去那么久,你见了我不说句分外想念也就罢了,竟然连搭理都不搭理我,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滚犊子!”孙喜登听曹志平这么一说,无可奈何地笑骂了一句,跟着曹志平勾肩搭背地走了。

连个人一起到孙喜登家说了一声之后,就一起来到了曹志平家里。

这个曹志平今年才18岁,也是个命苦的人,从小没了爹妈,都是靠叔叔伯伯家接济长大的,但是他叔叔伯伯家都嫌齐曹志平是个累赘,不愿意去管他,想起他来就给一口吃的,想不起来是连他的死活都不管的。所以说,这曹志平从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当然,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事儿小时候也没少干。后来自己小小年纪出去闯荡,做起了些倒买倒卖的小生意,倒是干得不错,听说是发了一笔横财才回来的,这平时在村里也是三无不时见不到他的人。

“来,喝点儿这个酒,这是我这次出去特意带回来的,要一块钱一瓶呢!”说着,给孙喜登倒上了一杯。

孙喜登一听,下了一跳。

“什么就那么贵?”

“好酒呗!”曹志平无所谓地说道。

“呵,你现在可真是财大气粗,这一块钱让你说的跟一毛钱似的!”说着,喝了一口,“嘶,这酒真辣!”

曹志平听了孙喜登说的话,自嘲地笑了一下,说道:“哼,什么财大气粗的,要是当时我手里就是能有一块钱,也不至于差点儿被那些畜生弄得半死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