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女文豪+番外 三春景 882 字 3个月前

这种事情连翘并不怎么在意,她表现的完全不像一个新人作家,其中的镇定自若与满不在乎连刘盈盈都啧啧称奇。要知道刘盈盈也算是一个新人编辑,她还不适应这种事呢!

如果连翘知道刘盈盈所想,只会偷笑——她才不是什么新人。她年少就见过大场面,她在现代世界里当网络写手的时候,什么读者没见识过!

说起来读者真的是一群小天使,对于他们喜欢的读者从来不吝惜鼓励与建议。连翘在女频看小说的时候总喜欢看读者评论,都非常有意思,也很和谐。就算写的不好,也是好言好语地说。

男频的话...一言难尽,看人品吧。她自己是混男频的,所以还算清楚,有的读者人很好,有的就很难让人接受了。小说觉得有什么不好的提建议就是了,可是他们不是这样。更麻烦的是,有的读者想要花钱向她‘买文’。譬如说想要女二号上位,又譬如说想要男配角去死。

这种事情在男频其实挺多的,虽然连翘始终都没有适应。

她一般都不会理会这种‘买文’的信息,答应的话连翘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不答应的话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骂战,干脆冷处理,不去管就好了。然而尴尬的是,偶尔这个读者还会追问纠缠,说着要‘加钱’之类的,弄的连翘这个被动的反而十分不好意思。

这些是作者文下的读者,他们看作者的文,那么一般就是喜欢作者的,所以情况很好。麻烦的是世界上不止这一种读者,总有一些人甚至读者都不是,就是一些键盘侠而已,网络上攻击起别人来真的非常厉害。

隔着一层网络,很多东西都会放大,喜欢会,讨厌也会。

网络暴力时代里成长起来的女人怎么可能被现在这么一点小风波吓住,就像网络时代的一样,又不会少块肉,这些人也只能说说罢了。

真正引起连翘注意的不好的影响,应该是苏州那边一份报纸上出现了《宦海》的模仿文。

模仿文,顾名思义,意会意会。用后世的说法大概就是抄袭,而且是抄袭程度比较严重的。类似于换掉主人公名字,然后略作修改就发表的类型。

在古代的环境下,大家对于抄袭的概念是很模糊的。知道有这么一个事情,也觉得不好,可是做到什么程度算抄袭,那就很宽松了。

现代很多人眼里算是抄袭的事,其实在古代都不算。现代会说‘致敬’,古代就会说‘用典’‘化用’,都是读书人的事——读书人的事,那怎么能算偷呢。

更要命的是,在古代环境之下,哪怕是确定了属于抄袭,也没有法律去管,对簿公堂都没法审理的。小说业大发展至今才多少年,立法总是很迟缓的!倒是有一些行业潜规则,聊胜于无吧。

连翘一开始其实是不太在意这件事的,主要是在意这件事也没有任何办法。连翘以前可是在男频写网文的作者,说句不好听的,男频难的不是找抄袭的,而是找没有抄袭!

网文界就是这样,看看网络上天天都在闹,谁谁谁抄袭,作者撕逼读者撕逼。这个谁谁谁一般都是女频作者,由此有人得出了一个结论,女频好多抄袭的啊——去特么的!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真相是女频反抄袭,所以才会有这种事。男频在连翘写文的时候已经没有反抄袭这回事了,基本上就是一篇文红了,你抄我也抄,反正抄了也白抄,谁不抄谁傻子!听起来很悲哀,然而这就是事实。

就是这样,人家还有话说呢,这叫做流派,不叫抄袭。

行业的悲哀吧,总之经历过这样男频的连翘,人其实是有点麻木的。再经历这个世界的打擦边球——按照这个世界的说法,算不上抄袭然而又有一些‘化用’的行为。已经不会再有什么反应了,主要是反应不过来,以及反应过来也没有用。

然而这一次她不能没有反应了,因为这位小兄弟基本上照抄了她的文字...根本不能忍啊!

这种情况下报官是没有用的,只能动用行业的潜规则。

其实维持一个行业的大佬都不是傻子,对于抄袭的太严重会有什么后果他们不会不明白,再加上这种事名声不好听,所以他们订立了一些规矩。凡是那种几乎照抄的,除非没有发现,一旦发现了,特别是苦主找上门了,那是要处理的。

照抄的作者这篇小说肯定是写不下去,另外还有一些别的处罚,看情节严重——看起来非常宽松,然而行业规定又不是法律条文,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而且这种规定也只针对小作者有用,大作者出书的渠道多了去了,行业规范也压不住他们。好在大作者也不会做出这么跌份儿的事情...不是说他们的行为就干净的不得了了,只不过他们的往往讲面子,轻易不会做这种事,就算做了也不会这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