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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于姜艳是主动凑的呢,还是被动借给邹思贤的,保姆们就不清楚了。

虽不知情,但到底有凑了钱的行为。

要是她没凑这笔钱,胡老大是不干的,因为他的规矩是先收款再办事,谁也不例外。

考虑了种种因素,她被轻判,判了十年。

没错,眼下十年差不多是最轻的判决了。

这个案件还另有一个幸运的人,那就是邹尚宗,他居然全身而退了。

因为他是第一个主动揭发亲人的犯罪行为的人,所以公安局用他作了宣传。还别说,作用不但有,而且还不小,不少人为了保存自身,主动大义灭亲。

部队和公安局省了很多功夫,而且也因此挖起了不少藏匿得很深的犯罪分子。

还是没有进一步的证据证明邹尚宗参与买凶杀人,再加上他已经是公安局竖立起来的形象代表,为了宣传效果更好,种种因素叠加,他侥幸得以脱身。

邹家兄妹提心吊胆半个月,终于彻底松一口气,邹尚宗立即联系港城的世交朋友,尽快办理移民。

还能搂回的钱抓紧处理,有风险的就算了。姜艳他们不可能管了,至于留在鹏城的三个同父异母弟妹,邹芸提议留一笔钱,让三人自行生活。

三个弟妹最大一个已经十六了,在现在是已经能上班的年纪,留了钱,算是仁至义尽了。

邹尚宗同意了。

邹家兄妹的事暂且不提,判决下来,马上就执行,金桂枝哭得撕心裂肺,姜大伯也抹了一把老泪。

姜艳还好,最起码命是保住了,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害五条人命的帮凶,十年牢狱之灾,也算是赎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