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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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绝情

京兆尹沈大人被召到了殿上, 行过礼后开始讲述案情。

“起初,我们在康王府内院中, 嘉善堂的后院,一共发现了三具遗骨, 经过仵作的鉴定,皆为女子。除此外,还在院中挖出了一枚金钗,三片玉镯的碎片,推测首饰的主人应为这三具遗骨之一或多人。

经过和仪郡主的当场辨认,那枚金钗的所有者是前任康王的侧妃景氏,也就是据称的, 王爷的生母。

但由于此位郡主多年来一直在王府外的道观修行,臣一时无法确认她的身份,她之证词自然不能被全然采信。

于是臣拿着这枚梅花金钗的图样问过了许多东西市里的首饰铺子又请金石专家辨认了那枚簪子尾部的纹样, 结合商人们和专家的见解,我们确认这枚簪子是西市一家首饰老字号‘珍宝阁’出品。幸而这家老铺有记载历来客人的信息, 我们才能得知这只钗被打造的时间。再根据此去查那一年王府的账本、先王的手札, 我们确认这根簪子是先王在二十五年前赠送给其侧室景氏的没错。

另外的玉镯碎片, 由于其成色不好,我们判断应该是奴仆所有,故而猜测这三具遗骸中有一位是景氏, 剩下的一位或两位是王府中的奴仆。

据自称是先王妃韦氏的贴身婢女、和仪郡主回忆,侧妃景氏身量颀长。景氏之妹,中书侍郎陈氏之妾景氏回忆, 侧妃景氏年幼时曾经不小心跌折过右手小臂,据此,我们从三具遗骸中确认了景氏的遗骸,便是那头部受过重击而骨有裂痕那具。

由于王府中没有任何一个下人曾在二十年前便在府内当差,李太妃又不愿配合臣的调查,景氏之妹不在王府中,亦不知晓当年事情的细节,这桩陈年旧案,臣本也只能查到这里。

幸而太妃呈上了一份供词,经过臣和大理寺的同僚进行梳理,认为其所言大部分能与现有的证据贴合,王爷之前所了解到的,基本上就是事实。”

李氏的供词,萧烨事先当然已经看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