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朝意 宋墨归 919 字 3个月前

*

车里,宋意坐在副驾驶,腿上抱着那只粉兔子,听应朝说起他初中的故事。

初中的应朝,用“小霸王”代称,再合适不过。

那会他天不怕地不怕,打架斗殴的事没少干,年纪轻,性子烈,又因为一身肥肉,路上逢同学,不管比他大比他小的,都得喊他一声“胖哥”。

同时家里有钱,出手大方,结交了一帮兄弟。

一群兄弟里,应朝最喜欢一个叫冷松的男孩。

冷松跟应朝不同班,一个在重点班,一个在吊车尾的班级。

两人结识,是在一场滑板赛上。

应朝初一那会喜欢玩滑板,觉得这个特酷。

应朝和冷松都参加了这场滑板赛。

比了两天下来,两人成为最后角逐者。

比赛前,有个放狠话环节。

“我从来没输过。”应朝道。

“那今天让你输一次?”冷松勾唇。

应朝被对方直视住眼睛,“这场比赛,我一定要赢。”

那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嚣张地直视他。

“朝哥,加油!”

“这小崽子哪儿来的?狂成那样,在朝哥面前也敢得瑟。”

“他赢不了,小样。”

口哨吹响,开赛。

两人都像一匹狼,从高高的斜坡上冲下去,再滑到高处。

速度不相上下,尽是锋芒。

在最后几秒钟,看见冷松从滑板上摔了下来。

众人唏嘘。

“朝哥赢了!”

“哦吼!”

一群人欢呼起来,没人在乎冷松摔到了哪儿。

冷松吐了口血,瘸着腿离开人群。

晚上应朝包了KTV,一堆人给他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