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页

魏超刚刚说的乐队,还是不肯放弃的,所以还是来了。只不过吉他手来之前依旧没找到,只想着能不能在音乐节这边从哪个乐队借一个吉他手。

如果是程程,面对这样的机会应该会直接点头说好,但她现在已经是‘艾米’了,所以抬了抬下巴:“看看再说,我不和太次的乐队合作的。”

魏超更确定了果然是大小姐,果然是靠爱发电的,傲的很。

魏超带着程程去和那支乐队碰面:“你们之前借的吉他手,说好了吗?”

乐队的三名成员,键盘手是个姑娘,鼓手和贝斯手都是男的,看上去特别年轻,程程估计他们也是大学生乐队。那键盘手姑娘露出了个有点儿无奈的表情:“没呢,按理来说应该挺好借人的”

乐队和乐队之间体谅难处,这种事本来确实不难。只不过一来,他们太新了,天空音乐节这些来表演的乐队,一个也不认识,这就难开口了。其次,他们就是运气不好,除开那些大咖,普通的乐队风格合适,技术也满意的,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拒绝了。

其中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大家不熟悉他们的歌,甚至不知道。临时救场,这可太难了。

这会儿他们正考虑要不要降低要求,找个普通吉他手就行了。

但他们心里又不甘心——他们是没有名气,可他们每一个人的技术都是很厉害的。之前的那个吉他手也是,正是因为技术出类拔萃的好,才会在一次演出时被一支更有名气的乐队看中,一下给挖走了。

魏超让了让,让他们看程程:“这位是程小姐,弹吉他的,要不你们看看合不合适?”

乐队的人看程程,首先其实没有注意到漂亮的长相,而是感觉到了扑面而来的那种乐队er的那种气质——非要用语言形容的话,就是有点儿拧巴的那种气质,很有尖锐感。

第一下就觉得不会太差,就算后来注意到程程在乐队人里漂亮的过分,也不觉得她是个花瓶。

“小姐姐,要不我们试试?”打鼓的男孩儿开口了。

“试试就试试,我也得看你们行不行。”程程干脆利落地取出自己的琴。

大家各自solo了一段,先是乐队这边的,最后才轮到程程。程程solo的是《春光》,这首歌她曾在夏喻的指导下改了一部分,不然《春光》是不该有这么大段的吉他solo的。

程程,或者说艾米,她在演奏的时候总会比平常更冷感一些,会让人觉得她是不好接近的。但她的音乐又奇异般的有火一样的气质,矛盾又融洽,是冰冷的火焰,还是燃烧起来的雪?

非常迷人。

程程的演绎让乐队成员眼睛亮了亮,毋庸置疑,是个很有技术的小姐姐!更重要的是,她的音乐里面很有态度。那种以自己的身体,以自己的音乐,去对抗全世界的叛逆感,真是既中二,又真挚。

魏超从事着和音乐相关的工作,主要做乐队这一块,却没什么乐队的情怀。但没有情怀不代表他没有审美,缺乏专业性,事实上,听到程程的solo,他立刻就明白了程程是什么段位的选手。

技术是不用说的,即使称不上顶尖,以她的年纪也可圈可点了,属于达到好乐队吉他手合格线的那种。就这种技术,还要花钱来音乐节表演?随便加入个像样的乐队,不是就能去音乐节了吗?

魏超看不懂,魏超大为震撼,只能认为是有钱人的怪癖,人家就是不在乎钱。

至于程程身上的气质,魏超就更不想说了——乐队人只可言传、不可意会的热烈与叛逆,通过她的眉眼,她的指尖,她的音乐,就这样赤裸裸地展开给人看了。这种东西其实很微妙的,属于有的话,你察觉不到,只觉得这个乐队迷人。没有的话,你也说不出来,就觉得没劲。

键盘姑娘难掩激动,眼睛发亮:“我们一起合一首吧”

合过一首,气质上是合拍的。别说是这个乐队了,就是程程自己也觉得运气好,遇到了这样的好事。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你们的歌谱子呢?”程程摊开手。

对方匆匆忙忙给她取谱子,有点儿紧张:“我们的表演就在下午四点钟左右,在布鲁舞台时间够吗?”

天空音乐节有三个舞台,除了‘天空舞台’外,另外两个舞台则是用‘天空’剥离出的两个元素命名的,一个是布鲁舞台,一个是白云舞台。

天空舞台表演乐队当然比较厉害,至少也是小有名气了。布鲁舞台和白云舞台要差一点儿,除了两三个撑场面的,其他的会用很多新人乐队、没名气的老乐队。

程程看曲目安排,放心了一点儿——国内的大音乐节,那都是大咖,没什么拼盘性质。他们要是出场表演,时间都在三四十分钟左右,最后出场的大轴乐队甚至能表演一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