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王春贵提起这人都恨得牙痒痒,“就是那个畜生王八蛋!”

他一声骂完,身后瘦的跟麻杆似的王春贵家的也憋不住骂了一句:“那个烂心肝的东西,该下地狱挨千刀的白眼狼!他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到底怎么回事?”王姝眉头皱成一团,心都揪起来。

王春贵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起来:“当初老爷是在运货去京城的路上遇上他的。这人是个秀才,出身江南,要进京赶考。结果路上遇上劫道儿的,丢了盘缠,还被人打伤了一条腿,划伤了面相。老爷心善才决定捎他一程,还给他找了大夫治伤。”

古时候做官讲究面相端正,面部不能有残缺。

“结果这人自个儿脸上留了疤,好不了,却发了疯。”

一个进京科举的人,面部有了伤,等于跟仕途无缘了:“一路上老爷也对他多加照顾,甚至,老爷见他好好一个读书人就这样被毁了青云路,实在可怜。给了他一份养家糊口的活计。谁知道这人不仅不感谢老爷,反而借此机会踩着王家,攀附京城的贵人!!”

这事儿说起来是一盘烂账,但这股恶火憋在王春贵的心里太久了。

久到都要烂成腐肉,烧穿他的胸膛。

“这人起先只是暗中拿铺子里的东西去讨好权贵。做的不明显,被老爷敲打过几回。原以为他受到教训知廉耻了,便收敛了。谁知道这人只明面上收敛了,背地里却变本加厉,拿王家当幌子替衙门做起了脏事儿。从一件小事儿到越牵扯越大……”

“……他怕捅出窟窿被老爷送官,便一不做二不休,对老爷下了手。”

“什么意思!”王姝骤然坐起了身体,“他下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