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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君少年不喜欢奶油,给自己买了一根赤豆的,其余两根都是奶油,拢共花了1毛3。

三人边走边吃,待冰凉入腹,去了暑意后,才再次跨上自行车。

不过这一次并没有骑多久,大约十几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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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

能够揣着外汇券,出入友谊商店的,全是能耐人。

陈弄墨跟四哥身上也有外汇券,虽不多,但买个新婚贺礼还是够的。

尤其两人年纪摆在这里,礼物贴心比贵重合适。

大多人会送的脸盆、毛巾、枕巾等物两人都默契的略过了。

最后,兄妹两人‘合资’,买了一双在后世看来,都很经典款的真皮靴子。

陈君去付钱的时候,邵铮看着小姑娘拿着鞋欢喜的翻看,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券,不动声色问:“喜欢?”

陈弄墨点头:“邵琼姐应该会喜欢。”

“那你喜欢这样的嘛?”

“喜欢啊,不过我穿不出来这种感觉。”这话是实话,很多女孩儿心里头也是有女侠梦的,马丁靴多酷啊。

可惜她没钱,脸也不合适,穿起来总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如果经济很宽松还没什么,了不起买回来偶尔穿一回。

无奈她从前28年的人生里,从有记忆开始,就一直被贫穷与奔波占满。

所以,直到被废墟掩埋的那一刻,她也没舍得给自己买过一双像模像样的皮靴。

如今生活富足,手上摸着靴子,那曾经有些孩子气的执念却又释然了。

或许,她想要的从来都不是那双靴子。

她想要的,只是如同万千同龄女孩那般,有攒钱为自己买喜爱物品的权利。

想到这里,陈弄墨将手里的鞋子递给营业员,请她寻个好看的盒子包起来。

友谊商店里的东西大多偏贵。

即使手里有钱,兄妹俩也没有大手大脚的习惯。

买好贺礼,便想着再去供销社买一套换身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