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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个案子,就是常见的债务纠纷。原告是高密西北一个村子的地主,姓李,被告是同村一个小自耕农,姓张,被告欠了原告一大笔钱,原告想让他用家产抵债。

李家在村里势力大,直接占了张家的田也算容易,但抵债这事,总归在官府过了契约才算放心。这事本来应该是去城里找县衙办的,但是现在县城里可没知县老爷了,只有一群商会老爷在管事。李家也不知道该怎么找他们,转来转去就找到了这新成立没多久门可罗雀的“法院”,进去一问倒也对口,就扯了张家男人张二狗过来告状,成了高密县法院第一例债务纠纷的案子。

徐迩面无表情地听完原告陈述,说了一句:“原告递交证据!”

被告猛然一抬头,原告看了他一眼,然后“哼”了一声,紧接着换上笑脸,将一厚叠文书送到了徐迩的桌子上。

徐迩看了看,都是些借据之类的东西,格式很不规范。他翻了一遍,又让助手取了白纸和红泥让被告按下手印,拿上来对着借据上的手印对比一番。虽然他没学过法医学,但也能看出是同一人的手印。

他一边看,一边朝堂下问道:“被告张二狗,丙辰年八月,你借了原告家六贯钱,约定一年后偿还,月息三分,可有此事?如实回答,不得欺骗法官!”

张二狗听了他富含威严的话语,吓得直哆嗦,一边回想一边说道:“丙辰年……丙辰年是哪年来着?”

旁边的原告急了,朝他恶狠狠地小声说了一句:“就是四年前,水淹了的那年!”

“是……是有这钱。”说到水淹,张二狗一下子想了起来。那年雨水大,小柳河泛滥,他家的田被淹了,只好跟村里的地主李家借债。就是从那年起,这债务利滚利驴打滚,就再也没甩下来。

徐迩面无表情,在本子上记了一笔,但是心里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这月息三分,计算复利的话年化都过四成了。这一笔债,本金不过六贯,到了今年都滚到二十贯了。

此后,他又继续把其他借据也确认了一遍,张二狗也大多承认了确有其事。但这年头又没有银行转账凭证,这背后有多少猫腻,徐迩实在是不敢想。

一圈下来之后,徐迩拿起笔记本,看着上面的数字,对两人大声说道:“如此这般,从丙辰年开始,先不算利息,被告光是欠下的本金,就有二十一贯余五百四十钱,你们可同意?”

原告连忙点头称是,张二狗掰了一会儿手指也没算明白,只好跟着点头了。

徐迩见状,又说道:“按借据约定,至今为止,积累利息共四万五千九百四十二钱,你们可同意?”

张二狗这下子更茫然了,原告却急了,叫了出来:“法官,这不对吧,怎么也得有十万以上了!”

徐迩把手中的惊堂木一拍,然后左手举起一本《宋金刑律精要》(下面小字《东海基本法-民法通则》),厉声喝道:“你是计算复利了吧?根据东海民法第十七条,利息不得计入本金再次计算,若你要如此追讨,那你也是要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