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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辆五菱宏光就好了。”宋北云趴在马车的窗口看着窗外,那慢悠悠的速度让他直抓狂:“妈耶……有辆自行车都行啊!”

真的,两百多公里,骑自行车回去都要不了多久。但自行车的畅想在这个时代是别指望了,没有轻质合金、没有橡胶、没有钢圈压铸技术、没有电镀技术。

什么都没有啊,自行车就是个玩笑,硬要弄虽然也能弄出去,但真可能一不小心给骑散架了,散架还好这要是戳坏了什么奇怪的地方,他老宋家就没了……

“你一人在那嘀咕什么呢?”

巧云手里又在摆弄着刺绣,她跟俏俏比起来实在说不上手巧,纳鞋底两个都是左脚、绣鸳鸯枕套生生绣成了鹌鹑、缝衣裳能把领口封死,但她就是爱这一行,典型属于技术臭瘾还大的类型。

“我在说,这也太慢了,若是能有飞的,不消片刻就回去了。”

“来得及呢,莫急。”

总体说来吧,巧云属于线条比较粗犷的类型,别看她生得纤细,但她的思维除了在那啥的时候,其他的时候基本都是属于偏男性的。

比如宋北云前几天吃太多西瓜闹肚子,她让多喝热水、宋北云烦躁时她也偶尔上来说上一句“你又怎的了”、亦或者在本该是情侣私密粉红情趣小剧场的时候,她非要嚷嚷着“等我将这套拳打完”。

但没办法,抛开这些东西,巧云仍然是顶可爱的,只是有时候也真的很噎人。

“啊……好无聊。”宋北云在马车上翻来覆去:“我下去跟着车跑怎么样?”

“这……烈日当头的,你怕是疯了。”巧云诧异的看着宋北云:“可莫要弄得发痧闭了气,会死的。”

天气太过炎热,真的是连搂搂抱抱的心思都没有了,不光是宋北云,巧云也是一样,来人多少都算是练武之人,本身新陈代谢就快,怕热的厉害。现在闷在这马车厢中,稍微触碰一下都是很默契的相互弹开。

就……真的很折磨。

“回去之后,我要在福王府的冰窖里过夜。”

“会死。”巧云认真地说道:“当年我还在老爷那作训时,就有个师弟耐不住酷暑,悄悄进了冰窖,第二日发现时都冻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