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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他还知道弥补,方容点点头,“那也可以。”

“那我们走吧。”说起来俩人住在一起那么久了,居然都没有想过出去逛逛,主要是时间对不上,想出去也已经八九点了,最多出去门口捋个串。

难得一起出去,方华多少有点兴奋,不知道为什么方容也有点期待,往年都是单身狗一个人过,今年居然带了一个人。

而且长的漂亮,身材完美,比他小还比他矮,这姿势一瞧他就是攻,方华是受,带这么出色的受,出门别提多有面子。

当然如果忽略他一些不浪漫和各种幼稚举动。

“那个冰糖葫芦你要吗?”

“不要。”

“哦,那我自己买了。”

哦,那我自己买了。

哦,我买了。

我买了自己的。

就买了自己的?

妈蛋我说不吃你就真的不买,是不是傻?

我吃不吃是我的关系,你买不买是你的关系,你买都不买我吃个鸟?

要不是知道他的性子,一般人老早跟他闹别扭了,一点自觉都没有。

外面天热,还没走多久就热了一身汗,消耗良多,口渴的不行,这家伙也不知道买两瓶水,这是分分钟分手的节奏啊!

一般人估计以为他连一瓶水的钱都不肯出,实际上他自己多项异能,冬暖夏凉,身体里储了水量,一般情况下不会渴。

可苦了方容,跟他一起逛街简直是折磨,不过他就不说,就看看这小子什么时候自觉。

方华拉住他的手,还用尾巴缠在他的手腕上。

他今天穿的是刚买的带洞衣服,尾巴可以放出来,白衬衫米色裤子,穿起来还挺搭,看起来英俊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