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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肯背打刚起,他的包夹就到了。

伦纳德在邓肯的视线之中,他就想起手传球,这个想法,是无法被他呆板了一整个职业生涯的脸所遮掩的。

韦夏清楚邓肯要做什么,更料到了他的起球时机,所以下手拍球。

球被拍到地上,邓肯用长臂把球救回来,可是时间已经不多,他只能用他的高度强行出手。

当然,这种球不可能进。

伦纳德同样没有站在原地傻等,他做了最冒险,也是回报最大的事——摸到禁区抢篮板球。

他选对了位置,刚好让他的手可以碰到篮板,第一时间补进。

41比46

两个脸上甚少表情的机器人,主导了比赛。

考辛斯想学邓肯统治内线,但他并不像邓肯那么清楚越靠近篮下把握越高。

他热衷于展示他的身手,所以来了个梦幻舞步,接超大号的勾手。

不中。

马刺继续控制节奏,继续做最基础,最简单的事。

把球给邓肯。

从17年前,他们就开始做这件事了。

队里没有人对此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