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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最左边的那个,红头发的!”

“雀斑是不是有点多?”

“我就喜欢这个。”

拉姆西激动地说。

韦夏轻轻地哼了声,并不是表达不屑或者其他的情绪,只是想哼就哼了下。

他真得感谢旧时光,没有这段无法解释的历程,弗兰克·拉姆西是谁他不可能知道。更不可能认识这段时期的美国,nba,这支有史以来统治力最强的nba球队。

“弗兰克,是什么让你愿意在替补席上安坐,每天晚上做好准备去打那25分钟?”

韦夏突然问,他已经决心要成为2005-06赛季的年度最佳第六人。虽然有那份心意,但也经常为等待出场而发闷生烦。

或许第六人的祖师爷可以给他一些经验。

“如果我们可以一直赢下去,这不算什么。”拉姆西淡淡地说。

别人来说,韦夏会当成场面话,尤其是他所在的时代。

而今的时代,nba连转播合同都没有,球员流动性大,白人为主的联盟水平低下,观赏性很差,黑人球员又被歧视,张伯伦那种裹着黑皮肤的白人只有一个,影响不了什么。

薪水低,竞争力不强,连球迷都不喜欢他们,哪怕他们一直赢韦夏找不到任何场外的合适的方法来向人解释这支凯尔特人的强大。

韦夏回想起那天他在旧时光里打圣路易斯老鹰的比赛。

那场比赛明显和竞技场里的比赛不同。

被歧视,被怠慢,被唾骂,被全场的敌意与恶意包裹的时候,他们能够推心置腹相互依靠的只有穿着绿色球衣的队友。

为彼此而战,为尊严而战是比为成为百万富翁而战,为成为历史最佳而战,为超越迈克尔·乔丹而战,为证明“我比伯德、魔术师更好”而战,更崇高,更坚定,更不可撼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