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页

拜拜[穿书] 西西特 781 字 2022-11-15

不是他不自信,而是圈子差太大。

谭军却很有把握,他告诉姜焉,戚沈两家交好,却不交心,更多的是浮于表面的上流社会游戏。

他是戚家那位的身边人出身,就会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等于是在戚家镀层金,给自己提高了身价,会被沈寄看重不少。

谭军拿出了一百万。那笔钱对当时的姜焉来说,是雪中送炭,他孤身前往西城,顺利被戚家的人发现,带到了戚爷面前。

之后就是念书,赚酬劳,念书。直到戚爷去南城参加沈老太的寿宴,他在包间勾引沈寄成功,过了段时间就去了南城。

谭军要姜焉待在沈寄身边,成为他所有小情里的首位,没说要偷什么机密文件,就先待着,以后看情况而定。

姜焉住进尚茗苑,沈寄对他的身体很着迷,几乎每次伺候都是一整晚。

那就是头拉磨的驴,一轮接一轮,他装昏迷才能歇会儿。

姜焉以为差不多就那么待着了,没想到半路出来了茭白,还卷走了沈寄放在他身上的特权,导致他被赶出尚茗苑。

谭军非但没怪他毁约,还很开心,说用不到他了。

姜焉说到这,对茭白投过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谭军要他去接近沈寄,就是想他当祸国妖物,搅乱沈寄工作之余睡个小情解压,分寸把握得刚刚好的生活节奏。

最好是能获得沈寄的独宠,被他的小情斗个你死我活,导致他不能好好纾解,后院起火,分心分神,耽误工作。

茭白出现了,走上了他还没走的那条路线,尽管有偏差,目的却达到了。谭军的确不需要再用他。

“就这么回事。”姜焉吃掉那串葡萄上的最后两颗小扁货,摊手。

茭白啧啧,姜焉这部分在漫画里是隐藏剧情。谭军是整部漫死的最惨的,也是最牛批的一个助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