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章 你们不知道有专利法吗?

在八五年有一件事非常说明问题,首都有一家工厂的技工发明出一种工艺,可以锻造出的零件精度提升不少,不过他的这种工艺却带不来多少收益,不是说企业没有收益,而是他个人得不到什么好处,充其量工厂一次性奖励他几百块钱。

此时有一家个人的小加工厂发现了这么技工,于是偷偷联系他,让他在周末帮忙干活,一个月给他三百多块钱的酬劳,三百多块钱已经和他在原有单位的工资差不多了。

这个人当然很高兴,于是在周末时到私人工厂打工,很快制造出的零部件就占领了市场,他原来的工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工厂的厂长一调查就发现出了“内鬼”,于是报了警,警察把这名工人抓了起来,当地法院一审判他一年徒刑。

工人不干了,使用自己的专利赚钱难道还犯法?于是申请了上诉,还请了一位律师为自己辩护。

官司打了一年多时间,最后二审宣判他无罪,可因此他也被工厂开除,戴上“叛徒”的帽子。

这件事当时在国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觉得他有道理,但是也有人认为他这么做就是背叛,虽然没有违法,也不值得提倡。

这就是一种集体意识在“作祟”,国家自古就讲究“大局观”,一切以国家以君主为重,不是说集体意识不好,恰恰这种集体意识的建立形成了华夏民族,靠着这种意识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敌人。

但是“大局观”不是什么地方都能用的,在科技创新和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这种“大局观”恰恰阻碍了科技的发展。

就那专利来说,一个人辛辛苦苦发明了一种新技术,结果被人家以顾大局的说辞拿走,到最后自己什么也没得到,久而久之谁还会去发明创造?

而且将这种集体意识发挥最好的就是一些国家部门,甚至到了让人“发指”的地步。

前世刘琅的一位同事就跟他说过一件事情,这位同事在九十年年代是一家制造厂的工程师,工厂制造的是高压管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