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给靳博安留了短讯,告知目的,自己拖着皮箱安排秘书订购机票,途中转三次航班,抵达书中世界里所谓的牧场之国。

对比少爷从小生活到大的世界,《狂耀》中除了某些设定夸张一点,其实真是个适合人类生存的绝佳环境。

沈君琦的牧场在c国西南边界,该国有点类似于荷兰,国土百分之六十以上都覆盖牧草,绿植遍野,远眺会有成群的牛羊在莽莽苍苍的草原中出没,如同白云漂浮在碧绿的穹窿。

因为出国令沈绪格外亢奋,一改自认的霸总形象,穿着低调却舒适的半袖长裤,一派阳光少年,骗人自己刚成年都会有人相信。

自从踏上牧场之国的土地,沈绪也考虑得十分清楚,此次任务不成功便成仁,动尽一切手段都要把老爷子搬回家。

所以他也没跟沈君琦提前联系,而是在机场附近等了几天,等航运部托运来的行李到手,他才按图索骥,根据冯秘书帮忙搞到的具体地址往大伯家走。

大伯家的牧场在西南边界十分有名,掏些钱就有成把的司机愿意拉着他去。

沈绪原本对自己的英语水平十分有信心,坐车的路上跟对方畅聊无限,到了地点后付款说再见一气呵成。

少爷问一句,“我大概走多久可以到沈氏庄园?”

司机说再见,“很快,十分钟。”

沈少爷拖着两个大皮箱真的走了十分钟,放眼望去的草场看久了居然毫无特点,每个地方都大同小异,只有横贯东西的柏油路证明不会走错方向。

越走越累。

沈少爷只好把皮箱里的风衣腰带取出来,两个皮箱拴成一个,骑在前面的,双腿一滑,就咕噜噜自由带着后面的皮箱跑。

又滑行了二十多分钟的路程,沈绪彻底放弃了,一嘴骂c国居然也有没道德素质的司机,手机悄然打开再合上。

整整一周时间,靳博安居然没有给他来一通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