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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说——钢笔的笔管里面。

这是一只上了年代的英雄牌钢笔。是孙启政用过的东西,孙启农把它作为遗物交给了侄女。

而今,孙蔷看到那支钢笔,就像看到鬼一样,林玲倒出了一堆粉末,她的脸色简直比那粉末还苍白。

莫夕这时候也下来了,她看到这一幕很是不解:“小蔷,你到底在我的水里面放了什么东西?!”

“我,我没放过东西。”

但是她的谎言很快就被梁曼给拆穿了,因为梁曼把粉末交给了家里的保镖:“去药监局,给检测部门的人塞一千块钱,让他赶紧查出来这是什么成分。”

孙蔷一听“药监局”,又开始狡辩:“不,这,这不是我塞进去的!”

梁曼冷声道:“这东西是你父亲的遗物,向来都在你的房间,你怎么能说不是你把粉末塞进去的?!”

“我,可我没有在钢笔里面放什么粉末啊,肯定,肯定是有人陷害我!”

孙蔷终于找出了说辞,没错,陷害,她一下子泼脏水到了田穗的身上,还十分正义地指责道:“田穗,上个月不是你去我房间打扫卫生的吗?!你知道这东西是怎么来的吗?!是不是你放进去?!”

她用几乎要生吞的目光盯着她,那眼神的意思就是:如果你不帮我背锅,那我就弄死你!

林玲觉得好笑,这丫头是不是忘记了什么,比方说——

“小姐,你手上是什么东西呀?怎么白白的呢?”

这下全家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孙蔷的手上,梁曼三步并两步上前去,扳开了她紧紧握住的掌心——皮肤上面还有残留的一层薄粉。

这下“人赃俱获”!

孙蔷再也没有办法狡辩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