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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绎愣了下,没想到这女人一上来就给他一个王炸,他想了想,说:“是我。”

凌晓冷着脸点头,仿佛早就知道似的,并没有半点惊讶的神情,随后她又问:“lgcd,也是你吗?”

袁绎:……

看来今天不是个好日子,出门容易掉马甲。

虽然他没有直接点头承认,但看他的模样也能知道答案,凌晓又是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说:“所以第二个马甲是什么意思?”

袁绎果断拒绝回答,他今天是来蹭饭的,又不是来结仇的,这名的意思一说出来,别说蹭不到饭,她估计会拿扫把追杀他。

凌晓冷笑,说:“是‘凌晓是个蠢蛋’的意思吗?”

袁绎:……

凌晓深吸口气,“现在你可以走了,我觉得你应该没脸继续蹭饭了。”

袁绎觉得应该为自己辩驳一句,“这个号是离婚那会我注册的,当时心情不好,就随手起了这个名,我现在就改。”

说完他就去掏手机,当着她的面点开a去改名。

凌晓的视线落到他手机上,然后很自然就看到他拿着手机的手掌,随即皱了皱眉。

“你的手怎么回事?”凌晓问他。

袁绎停顿了一下,勾了勾着嘴说,“没什么,不小心弄到。”

他的手掌骨节分明,手指修长,因为长期坐办公室的缘故,肤色偏白,是一双很好看的手,可这会,这只手上,横竖交错地布满零零碎碎的伤口,伤口有大有小,有新有旧,由于泡过水的缘故,小伤口都成打开的状态,严重的地方则被他包上止血贴。

凌晓深吸口气,说:“另一只手也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