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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轲在邬县跟张明琦也是相处了一些日子,虽然说不至于完全改观,但张明琦为了灾民尽心尽力的样子,也着实让他微微有些吃惊。

这个原本的富家大少爷,怎么摇身一变,就变成了一个关爱百姓的人?

张明琦同样也看着他,他心里十分清楚,不是他关爱百姓,而是因为他自己也是万千百姓中的一员了。

阿布正在清理马棚,听见声音走了出来,笑道:“啊,阿轲。你还不知道吧。张明琦今天就回太学堂上课了,不过他现在还兼着军职,时不时还得回军营报道,今天正好他在,所以我就让他帮忙一起洗马。”

秦轲点了点头,张明琦也没说话,挑着两桶水,一桶一桶地倒进马棚外的缸里。换做是以前,即使他身为修行者,有这把力气,但这种粗活是坚决不干的。

在这个臭烘烘的马棚里,拿着大刷子一匹一匹地洗刷过去,最后弄得一身又是汗又是水,这种活计,哪里是他这位大少爷该干的?反正只要有银子,多得是人愿意替他洗马。

想当年他在青楼一掷千金,现如今,他身上甚至连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更不要说给父亲换一个更好的住所了。

家门中道衰弱,偌大的家产全都充了国库,这件事情彻底摧毁了父亲,现如今明明是五十岁的他,却像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日日咳嗽,张明琦每每听到,都不由得一阵揪心。

事情做完了,他清闲起来,倒是感觉自己有些不知所措了。今天营中给他放了假,而太学堂的课程也都已经上完,他又该去做什么?

回家吗?

可他现在最怕的,就是回家到那破屋中看到满眼的局促,还有父亲那一声接一声的咳嗽。

自然,他只能一个人静静地发着呆,就这么消磨着时间,以前他还有很多乐子可以找:去戏园子包场,去青楼喝酒,在城外的马场打马球,或是约几个世家公子一同去林子里打猎……但现在,那些事情就跟以前的生活一样离他远去。

“给。”正在他倒完水,坐在草垛上望着远处发呆的时候,阿布却来到了他的身旁,摊开的手上平放着几块淡黄色的糕点,泛着一股花香。

张明琦觉得有些眼熟,仔细确认之后,才确定这糕点上的那几个字,正是自己以前经常见到的。

“洪福记的糕点。”阿布微微笑着道:“麻烦你今天陪我刷马,又是挑水又是扫地的。只能用这个表示一下了,别嫌少……”说到这里,阿布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没什么钱,洪福记的糕点真是贵得不像话……”

洪福记,那里做的糕点是张明琦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之一,自然,他家里采购了不少,用来放在各处当作茶点。他偶尔还会带上许多来太学堂,给那些跟自己关系不错的士族子弟们吃,毕竟有些士族子弟,虽说身份显赫,家里却未必能有他家有钱,想经常吃洪福记的糕点也并不容易。